洛寧個人商標續(xù)展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洛陽優(yōu)瑞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2-10-29 08:44:19
一、防御性商標的含義
防御性商標是指較為知名的商標所有人在該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以外的其他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若干相同商標,為防止他人在這些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使用相同的商標。原商標為主商標,其余為防御商標。
因此,注冊防御性商標的方式主要有兩個,第一,商標所有人在原注冊商標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外,跨行業(yè)申請注冊若干相同商標;第二,商標所有人為了防范他人在同類別商品(服務)上申請類似商標,在同行業(yè)、同類別內申請注冊和原商標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標。
二、注冊防御性商標的必要性
每一個注冊商標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務上的。根據《洛陽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目前所有商品及服務共劃分為45個類別。由于一般企業(yè)只注冊所屬行業(yè)類別的商標,于是某些企業(yè)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類別上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這種行為極有可能引起消費者對商品出處或企業(yè)的混淆,影響知名企業(yè)的正當利益和信譽。
注冊防御商標對一些商標具有獨創(chuàng)性,宣傳廣告投入巨大,力求創(chuàng)立馳名品牌形象的企業(yè)來說,具有實質性的戰(zhàn)略意義。
根據我國《商標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訂版)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很顯然,商標專用權的范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從本質上講,商標侵權行為一般僅限于有競爭關系的同一種或類似的商品和服務,在無競爭關系的非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一般不構成侵權。因此,在現實的市場活動中,常常有人有意或無意的利用了這一點,他們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隨意復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商標,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使用或注冊在與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之外的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企圖借用知名商標品牌多年苦心經營而形成的影響力“搭便車”,以欺騙公眾,獲取不正當競爭的利益。這種“克隆”商標的現象是當今市場活動中較普遍存在的,它極有可能引起消費者對商品出處或企業(yè)的混淆,嚴重影響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信譽或企業(yè)信譽。
實際上,防御商標注冊戰(zhàn)略是前瞻性思維,需要企業(yè)管理者有長遠發(fā)展目標并且有保護意識的前提做出。至于劃定什么企業(yè)的類別這是不實際的。還是要看自己商標的影響力,并且防御商標注冊肯定越早提出越有利。再次,如果商品服務類別全類進行注冊,多件商標建議企業(yè)成立自己的知識產權部門專員管理或者全權委托代理,不然管理會很麻煩。
在洛陽商標注冊過程中,商標局不受理以下23個條件。因此,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用戶必須知道。
1.申請人姓名與主體資格證書不一致的。
2.外國申請人未填寫英文姓名或地址者。
3.外國申請者未填寫中文姓名或地址者。
4.外國申請人未填寫國籍或者填寫錯誤的。
5.住址沒有省、市、縣行政區(qū)劃的國內申請人。
6.申請人(自然人以外)的地址與身份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7.國內申請人未填寫郵政編碼者。
8.商標設計不夠清晰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商標局不受理以下23件案件。因此,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用戶必須知道。
1.申請人姓名與主體資格證書不一致的。
2.外國申請人未填寫英文姓名或地址者。
3.外國申請者未填寫中文姓名或地址者。
4.外國申請人未填寫國籍或者填寫錯誤的。
5.住址沒有省、市、縣行政區(qū)劃的國內申請人。
6.申請人(自然人以外)的地址與身份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7.國內申請人未填寫郵政編碼者。
8.商標設計不夠清晰9.上傳的logo不清楚。
10.上傳的主體資質文件不清晰。
11.上載的校長資格證書沒有申請人的蓋章或簽名。
12.主資格證書上載的申請人印章為復印件(需為彩色新印章)。
13.上傳的授權書不清楚。
14.申請人上傳的授權書未加蓋公章或簽名。
15.上傳的委托書中申請人蓋章為復印件(應為彩色章)。
16.外國申請者沒有上傳身份證件。
17.外國申請者沒有上傳身份證件的中文翻譯件。
在申請專利過程中書寫權利要求書的時候,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項”等詞。權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必要時也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圖。權利要求書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
1、每一項權利要求僅允許在權利要求的結尾處使用句號;一項權利要求可以用一個自然段表述,也可以在一個自然段中分行或者分小段表述,分行和分小段處只可用分號或逗號,必要時可在分行或小段前給出其排序的序號。
2、權利要求書不得加標題。
3、權利要求書中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
4、權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但不得有插圖,通常也不得有表格。除絕對必要外,不得使用的用語。
5、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可以引用說明書附圖中相應的標記,以幫助理解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但是,這些標記應當用括號括起來,并放在相應的技術特征后面,權利要求中使用的附圖標記,應當與說明書附圖標記一致。
6、從屬權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引用兩項以上權利要求的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只能以擇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并不得作為被另一項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引用的基礎,即在后的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前的多項從屬權利要求。
7、權利要求書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
1、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洛陽商標注冊證》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2、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
3、商標注冊人超過《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其注冊商標,并標明注冊標志的,是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4、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5、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如果注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該商標將可能被依法撤銷。
6、商標注冊人應防止其注冊商標成為通用名稱。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7、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8、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9、以注冊商標權出質的,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簽訂書面質權合同,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質權登記申請,由商標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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